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及义务
不知什么时候起,物业开始进入人们的视线,一个好的物业公司,真的能给业主带来享受、安全的感觉。
同时,很多物业公司也确实存在很多管理服务上的不合理,比如管理模式,经营制度,经营理念,服务态度,服务人员的任用、管理与培训等诸多方面都存在敷衍了事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司对物业管理的不重视和对管理成本的苛刻节约。
那么,在物业管理中,业主们到底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呢?怎样的行为才符合物业管理要求呢?在物业管理中到底享有哪些权利呢?怎样才能正确维权呢?这就要求业主们进一步明确自身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及义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予终止。如果冯先生所在的小区已经成立了业主大会,则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接管原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如张先生所在的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则无法直接聘用物管公司。
业主维权意识的增强无疑给物业公司敲响了警钟,物业管理和服务是否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物业管理制度是否有必要走向专业化、现代化,怎样的管理和服务才能符合现代业主的市场需求……这些问题值得反省和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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